按照南油外服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规定,我司集体户口是为我司服务公司的未婚在职员工提供临时户口挂靠服务。员工属于离职状态或结婚或广州市内有购房的,需从我司集体户迁出。如您已从我司服务的公司离职,烦请您在离职后两个月内将户口从我司集体户迁出。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未能按时迁出,需在离职后第三个月向我司书面申请延期迁出户口,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并按30元每月的标准向南油外服支付离职员工服务费,且一次性预付6个月费用。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司户口管理专员李小姐咨询(电话:020-83713298)。
注意事项
请带上300元押金和本人身份证到我司办理,遗失身份证则带相关证照证明您本人身份,委托办理请带上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我司办理,遗失身份证则带相关证照证明您本人身份,委托办理请带上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预约后请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卡个人页、押金收据(无借出则不用提供),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或户口同意接收等能证明落户信息的材料,属夫妻或亲属投靠的请提供结婚证及关系证明来我司办理,再自行到落户地所属公安局办理落户。
2、一手房一般只要收楼,即可办理迁入。极个别特殊情况,在未收楼的情况可以迁移户口至自己一手房,这种需您自行与房产所属公安局沟通过。未收楼办理迁出极易导致迁移不成功被退回。二手房需要拿到房产证,但除了房产证外,还需要确认原户主要迁出,或者从未迁入即所购二手房的户口情况为空,避免无法迁入。
注意事项
1、请自行咨询清楚对方集体户是否能够迁入后办理,预约后请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同意接收证明,户口卡个人页、押金收据(无借出则不用提供)来我司办理。
注意事项
1、请自行咨询清楚落户地公安局等机构是否可允许落户,如可以则带上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或户口同意接收证明等能证明落户信息的材料,身份证、户口卡个人页及押金收据(无借出可不用提供)来办理即可
2、档案为人事管理的基础材料,正常人事调动,是先调走户口及党组织关系这些材料后,最后再调动档案的,但由于各地户口接收政策差异,部分地方需要先审查接收档案才能再办理户口迁移,这种情况请自行与接收户口的当地机构沟通确认档案转移后多久可以办理迁出并提前告知我们,须与我司签订档案调出后迁出的承诺书,方可办理先档案调动再迁出户口事宜。
注意事项
1、迁移到广东省外,首先是借出户口卡个人页和户口首页复印件到落户地所在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准迁证办好后,先到我司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自行前往越秀区公安分局(东华东路367号)办理迁移证,最后拿准迁证及迁移证回到落户地公安局办理落户事宜。
2、档案为人事管理的基础材料,正常人事调动,是先调走户口及党组织关系这些材料后,最后再调动档案的,但由于各地户口接收政策差异,部分地方需要先审查接收档案才能再办理户口迁移,这种情况请自行与接收户口的当地机构沟通确认档案转移后多久可以办理迁出并提前告知我们,须与我司签订档案调出后迁出的承诺书,方可办理先档案调动再迁出户口事宜。
注意事项
我们为您提供4份用途写购房相关的户口首页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到我司20楼前台办理借用户口卡个人页原件及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我司开具的单位计生证明。
2、带上我司开具的单位计生证明及员工的户口材料(身份证、户口卡个人页原件及首页复印件),自行前往我司集体户所属居委水荫直街36号二楼水荫西社区居委。此步骤是检查员工的计生建档情况,虽然居委不会另开证明或盖章,但如果未建档的,居委会办理建档事宜,已经成功建立计生档案的,会指导直接前往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办理计生证明。
3、到黄花岗街道办事处(水荫路33号工商银行旁边)办理计生证明。
注意事项
公安局要求办理身份证时录入本人指纹,故请您本人亲自带身份证、户口卡个人页和户口首页复印件,照片前往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
办理。
咨询电话:020-8777 3411敬请提前预约拿号: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
注意事项
办理户籍证明,请带上我司开具的纸质申请证明,户口卡个人页和户口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前往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
办理 咨询电话:020-8777 3411。
敬请提前预约拿号: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带上我司开具的申请证明,户口卡个人页和户口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前往先烈中路86号黄花岗派出所办理 咨询电话:376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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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注意:如您身份证上地址已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5号,则无需再借户口卡办理该项业务
如需委托代办人,您自己还需要写一份委托书(委托内容可以机打,但委托人签名一定需要您本人签名)及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代办迁移至省外的,一定需要代办人带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东华东路367号越秀办证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