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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22号)的部署和安排,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11月8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广东省参加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手续。
 
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9:00——2009年5月15日17:00
 
二、             报名方法
考生本人档案需放在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油外服”),方可通过南油外服的名义统一申报。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考生请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流程请参考 http://zj.gdkszx.com.cn/webregister/gdwszf/报名流程.htm。(只取省直考区部分
请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并于2009年5月8日前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给南油外服人事部审核盖章,审核完毕即当场退回考生:(备注: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
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区请选“广东省省直”,工作单位请填“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单位性质请填“企业”,填毕后请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初级资格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规定: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请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支付。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考生全科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提交报名材料,届时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三、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以下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四、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11月8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五、             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请对应下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类别
级别
   业
       目
代码
名称
中 级
初 级
代码
   称
代码
   称
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中级
 
4.初级
01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中级)
21
工商管理(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2
农业经济
02
农业经济(中级)
22
农业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3
商业经济
03
商业经济(中级)
23
商业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7
财政税收
04
财政税收(中级)
24
财政税收(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9
    融
05
金融(中级)
25
金融(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0
    险
06
保险(中级)
26
保险(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1
运输水路
07
运输水路(中级)
27
运输水路(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2
运输公路
08
运输公路(中级)
28
运输公路(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3
运输铁路
09
运输铁路(中级)
29
运输铁路(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4
运输民航
10
运输民航(中级)
30
运输民航(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5
人力资源
11
人力资源(中级)
31
人力资源(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6
邮电经济
12
邮电经济(中级)
32
邮电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7
房地产
经 济
13
房地产经济(中级)
33
房地产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9
旅游经济
14
旅游经济(中级)
34
旅游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21
建筑经济
15
建筑经济(中级)
35
建筑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六、             其他说明
1、 考试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南油外服不统一代订。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考试用书目录如下:
2、  
   目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55元/册)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经济基础知识(中级配光盘)定价册/55元。
3、 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4、 考试方式: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特此通知。
 
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人事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人:陆小姐 或 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713237     020-8371341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0楼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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