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州市社保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 |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1月23日下午将地税申报系统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原为20%或12%的统一调整为14%,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该调整政策从2015年1月起即时执行。 对照调整前的比例,新政策出台意味着广州市养老保险缴纳,打破了户籍局限,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外来户籍,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比例都统一到14%。相关政策请阅广东南油外服拟定的如下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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