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东莞市人民政府通知,从2014年9月1日起,东莞地方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3%下调为2%,调整后单位养老保险费率由14%调整为13%,具体详见东莞社保局网站通知http://dgsi.dg.gov.cn/html/news/c002002005/2014/36783.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