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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广东省中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2年度广东省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转发给你们。档案存放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油”),且以南油名义购买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社保的人员,可通过南油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

◆基本条件:包含学历资历条件、外语条件、计算机能力条件、继续教育条件(请参考附件)、论文著作条件(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篇数以评委会规定为准)

◆评审资格:具体规定可参考“中国广州人事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http://www.gzpi.gov.cn/zyjsry/zyjszgtj/

◆评审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中评委: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zyjsry/201204/13038.html

广东省高评委: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zyjsry/201204/13037.html

◆评审申报表格:首选在评委会对应网站下载,如没有可在广东省人社厅-下载中心-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新版职称评审表(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zcps/201204/7222.html)下载。

【申报流程】

1.评审要求均以评委会今年公布的通知为准,以上基本条件和评审资格的指引仅供参考。符合申报条件(基本条件和评审资格)的人员请在上述评委会名单内自行选择并确定相应的省级评委会,并请务必在2012年9月5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南油(联系人:陆小姐 020-83713237,电子邮箱:luyy@nyfesco.com),以便及时沟通确认资料递交和审核的手续,逾期通知南油陆小姐的,无法参与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

2.业绩成果及相关工作表现的评价必须获得实际工作单位的盖章认可,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

3.南油审核完毕,集中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

联系人:陆莹莹  电话:020-8371323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0楼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

附件2:学历资历条件(粤人发(2003)178号)、外语条件(粤人发(2007)120号、国人部发(2007)37号)、计算机能力条件(粤人社发(2010)176号)、继续教育条件(《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粤人社办(2011)329号)

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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