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发2010年和核发2011年继续教育证书的通知 |
尊敬的客户: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每年72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同时提供省人社厅出具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今年开始全省统一通过网上申报、发放继续教育证书,2010年作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便于工作衔接,2010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可按当年的继续教育要求,补修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后,补发2010年度继续教育证书。从2011年起,当年继续教育需于当年完成,不可追溯补发。 鉴于目前职称评审、中级认定都有继续教育的要求,如您有意参加上述的职称申报,或您有其他的原因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的,请您务必重视以下说明,并及时完成学习: 1) 2010年和2011年的继续教育必须在2011年内完成学习,并申报上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lss.gov.cn/jxjy/),过期则不可再补。 2)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3)为方便上课,建议优先通过省人社厅指定的网站进行学习:广东学习网(www.gdsjxjy.com)和广东人才培训网(www.ca163.net)。 4) 继续教育获得的年限至少和职称申报所需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一致,继续教育需连续参加,不可中断。(如:本科毕业,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中级,那么申请人也需要同时提供最近至少连续5年的继续教育证明,如无法提供,则需待继续教育获得年限足够5年,才能申报中级职称。) 5) 学员完成2010年和2011年的继续教育(72学时)后,请及时上报至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lss.gov.cn/jxjy/)。网上申报请选择“单位”为“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请学员完成上报后,务必在2011年12月15日前发电子邮件通知南油外服陆小姐(luyy@nyfesco.com,电话:020-83713237,地址: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0楼),并在邮件中同时提供的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工作单位的信息。 南油外服将于2011年12月16日统一进行网上审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政策参考文件】 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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